第一条 为控制人口总量,优化人口结构,提高人口整体素质,促进我市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根据《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户籍迁入是指非深圳户籍人员将户籍从其他地区迁入本市。 第...[查看全文]
办理招调工的员工应符合哪些基本条件?什么是核准?什么是审批?今年我市企业招调员工...
已婚的拟招调人员,其配偶须为非失业人员并同时满足以下六个条件: (一)具有城镇户籍(...
2010年招调工政策的明显特点 2010年招调工作已开始,立户时间为:2010年4月6日2010年1...
1、《深圳市招工审查表》(表一1)或《深圳市调工审查表》(表一2) (1)此表应从深...
三类人员可以办理,须通过市人事主管部门委托的人才服务机构代理 今天起,个人也可在...